第 1 章
神的本體
1)神是無形的主體
1 以無形的狀態存在的神
神沒有任何形體。說大,祂是無限大;說小,祂也是無限小。(35–156, 1970.10.13)
神果真存在嗎?被人掐一下就「哎呀」叫喚一聲,肚子餓了就吃飯;是否存在比這些事還真實的神呢?問題就在這裡。如果神真的存在,那麼問題就都解決了。(89–72, 1976.7.11)
人都有心。心是看不見的,所以好像不存在,但是心的確存在著。心在哪裡呢?在腦袋裡嗎?在心臟中間嗎?心在我身體的每一處。同樣的,假如神存在,那麼這個世界就如同是神的身體,所以神也在這世界的每一個角落。(38–242, 1971.1.8)
神是看不見的。請問,看得見力氣嗎?神是能量的本體,因此即便是去了靈界,也還是看不見神。(105–193, 1979.10.21)
智慧的神、全知全能的神認為,以無形、無相、無限、超越的中心主管者存在,才是最方便的。也正因為神是無形的,所以即使隨心所欲地在存在界穿梭,也不會受到任何阻礙。
神隨意地穿越你們的身體,可是你們不會有所察覺。你說這有多麼方便啊!所以說,神想來想去,還是認為以看不見的狀態存在才是最方便的,於是就成為了看不見的神,這樣的理論是合乎邏輯的。(138–167, 1986.1.21)
我們不知道空氣穿過了我們。空氣正在穿過,我們卻毫無知覺。連穿身而過的空氣都無法察覺,又怎能察覺到穿身而過的神呢?
神以無形的狀態存在,是最方便的辦法。同時,祂還必須能綽綽有餘地裝下這廣袤無邊的宇宙。神雖然無形,但是祂的內心卻渴望著比這宇宙還要大的東西。(138–167, 1986.1.21)
各 位!你們擁有愛嗎?擁有生命嗎?還擁有能夠延續你們血統的精子、卵子吧?!也有良心,是嗎?那麼,見過愛嗎?見過生命、血統和良心嗎?我們只知道它們存在 的現象,卻不能觸摸和看見它們,那是唯有心才能感知得到的。按照同樣的邏輯,當被問及是否有神或是否見過神時,我們也無法回答說沒有。(279–246, 1996.9.15)
當神停留在人的內心裡,心就會有所察覺。只要神進入了你的內心,你就不但能隔牆視物,還能坐在原地上使喚幾千年前就已死去的聖人們。只要永恆的神進入我們的內心,我們就能做到這一點,。時間無法捕捉永恆,但永恆之中存在著時間。因此,雖然神是看不見的。心靈卻知道神。(41–285, 1971.2.17)
神 如何相愛呢?這個問題是不是很難回答?要知道:神是無形的,所以能暢通無阻。祂能進入小姑娘的眼睛裡,也能進入臟腑之中……任何地方都可以來去自如。那 麼,神住在哪裡?家在何處?神的家就在我們心靈的正中央。神的男性心情停留在男人的內心中,神的女性心情居住在女人的內心中。(128–325, 1983.10.2)
假設全知全能的神、主宰天下的神就在這裡。論力量,神能把長白山夷為平地,也能把整個地球砸出個窟窿。試想,如果讓大家每天看著這樣的神度日,那日子還過得下去嗎?
幸 虧神是看不見的。如果看得見,恐怕你們會得神經衰弱症,連一個小時也活不下去。所以,應該感謝我們看不見神。這並不好笑。我所說的都是我的經驗之談,是我 認真嚴肅地在這個問題上所經歷過的親身體驗;我這不是人云亦云,而是在講述我自己摸索過來的內容,就像是我的閱歷報告。(38–244, 1971.1.8)
假如這世上的空氣只剩下一公升, 那會怎樣呢?如果神喜歡惡作劇,統一世界就不是問題,可能在五分鐘之內就做到了。只要神把空氣全部抽走,並威脅大家說:「你們究竟要不要統一?」那麼,全 世界的人們一定會異口同聲地說;「要統一!」這樣不就能輕而易舉地實現統一了嗎?可是神並沒有拿空氣來威脅我們,這實在是值得感謝的事。沒了空氣,我們便 活不下去。空氣對生命來說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可是人們對空氣非但沒有存著感謝之心,反而像盜賊一樣貪婪地消耗它們。(38–244, 1971.1.8)
如果人的雙眼看到了天宙的第一主宰神,那麼人世間會不會發生爭奪神的戰爭呢?這場戰爭一旦爆發,就沒有辦法阻止。因此,我們要慶幸神是看不見的。
要是看見了神,美國與蘇聯會不會為了搶奪神而大動干戈呢?肯定會。到那時,有誰能制止這場戰爭呢?全知的神唯恐會爆發這樣的戰爭,因此才以無形的方式存在。希望能看見神的想法是愚蠢的,看不見反而是好的。(41–285, 1971.2.17)
這個宇宙籠罩在神秘之中,它的直徑就達二百一十億光年,是個無比碩大的宇宙。一光年就是光在一年之中走過的距離。光在一秒鐘即可圍繞地球轉七圈半,以這樣的速度走上一年才是一光年。
那 麼,支配著這麼大的宇宙的主人又該有多大呢?換句話說,祂的個頭得有多高?假如神真是那麼巨大,那祂能挪動著如此累贅的身子四處走動嗎?假如神每走一步都 哐噹哐噹作響,那有多不方便啊!恐怕神挪動一下,整個宇宙就給嚇暈了。神是很有智慧的,於是,才決定成為「看不見的主人」。(138–167, 1986.1.21)
神的重量會有多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神的重量會是多少呢?論斤稱,會有幾斤?有沒有數億萬噸?如果真有那麼重,那麼就連走路都將會是一大挑戰。不過神是無形的,這最符合理想,因為即便是裝在衣袋隨身攜帶,也不會感覺到祂的重量。
又因為無形,所以再狹小的針孔,祂也能穿梭,這意味著神能隨心所欲地運行。神是說大就大、說小也是無限小,所以才能隨心所欲地在宇宙的任何地方運行。(136–106, 1985.12.22)
如果你有一件最珍貴的寶物,你一定會把它帶在身上,時刻都不想與它分離。如果你擁有堪稱至寶的神,那麼你打算將祂供奉在何處?如果有座倉庫是最安全的,那又會是哪裡呢?那正是我們的心。人的心就是能夠安全地供奉神的倉庫。(41–285, 1971.2.17)
結論就是:因為神無形,所以必須重視有形的存在超過自己,只有這樣才能運轉。另外,人也必須比自己的肉體更加重視看不見的心和神。(111–49, 1981.1.18)
2 本來可以自動地認識神
假 如人類沒有墮落而通過本然的父母出生,就不會在神存在與否的問題上爭執不休了,因為出生之後便會自動地知道答案。嬰兒是從母胎中學會了吸吮乳汁的方法才降 生的嗎?嬰兒誕生之後,只要眼前有乳房,就懂得吸吮,這是一種本能。假如人類沒有墮落,就能自動地認識和解決神與人的關係,同時也能自動的跟隨神。
可是由於墮落,人類遺忘了一切,結果也造就了對神的存在抱持懷疑態度的世界。這是一個悲慘的事實。(20–306, 1968.7.14)
人是這宇宙和被造萬物中的傑作。這傑作的美好與偉大遠遠超過了你們的想像。既然有一位絕對的神創造了人,那麼神怎麼可能會讓自己所造的人對祂所說的、所看的、所感覺到的一切都毫無知覺呢?(53–51, 1972.2.8)
假如與神相似的亞當、夏娃成為人類的父親和母親,那麼人們就可以透過他們的形象而在歷史時刻感受到神的存在。假如真是這樣,人類就不會產生對神的懷疑了。
如果沒有墮落,人們隨時都能見到神,只要呼喚一聲,神就會出現在眼前。倘若已經達到了這樣的基準,還有誰能否認神的存在呢?沒有人能否認。(《祝福家庭與理想天國》307)
「神是存在的,神是存在的。」這不只是說說而已。神存在的必然性並不是通過原理,從主體與對象之關係的理論上推論出來的。神在「我」進行思考之前,就已經存在;神是主管「我」的所有知覺、「我」所有一切的存在。
體驗到這一點比什麼都重要。在「知道」和「體驗」的順序上,「體驗」在先,「知道」在後,這是原則。
對於寒冷,我們也不是先知道然後才感覺,而是先有了感覺,所以才知道了寒冷。同樣的,如果神是存在的,那麼你們必須感覺得到才行,應該用每一個細胞來感受。
關鍵是能否進入那種境界。也就是說,我們怎樣才能確立體會的立場,這是個問題。(58–291, 1972.6.25)
你們要在睡夢中呼喊「天父」!在喃喃自語時呼喚「天父」只要你對天父的思念達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在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都浸透著對天的思慕,那麼當你呼喚天父時,你的手就會抓住天父的手。夢幻般的事實將會發生,只要你呼喚「天父」!就會被天父抱在懷裡。
如何在這樣的境界中體會這樣的感情?要知道這在信仰生活中是無比寶貴的。這種體會的質和量,甚至可以成為一個人的信仰基準。
只要擁有了這種愛的心情,當你去到某處做某件事時,在你祈求上天與你同在之前,神就已經與你同在了。當你們感覺到這一點時,就會感歎:「神啊!感謝您!」(58–297, 1972.6.25)
統 一教會的原理上說,神是無形之絕對的主體,是二性性相的中和主體。二性性相的神將亞當、夏娃創造成為祂自己的分性實體,並計畫在亞當、夏娃長成之後,當他 們以愛為中心橫向聯結時,神要在縱的立場上成為他們的中心。這是什麼意思呢?是指當亞當和夏娃成熟時,神的男性稟性和女性稟性將分別進入亞當和夏娃的心 中。
但這並不是說神被分成了兩半,而是指:身為二性性相之主體的神,可以蒞臨於亞當和夏娃的心裡。(138–245, 1986.1.24)
剛才說到,神是二性性相的中和主體,對不對?站在中和之立場上的神,同時也是以愛為中心的統一存在,這一點是剛才所沒有提到的。因此在那句話上,還須添加一句:「神是以愛為中心的統一的存在」。(223–268, 1991.11.12)
2)無形的神需要形體
1 為了擁有形體,神創造了亞當和夏娃
神 為什麼需要像亞當這樣的形體呢?萬物都具有形狀,但神是無形的。神不具有任何形狀,說大,無限大,說小,無限小,這樣的神即使帶著某種標準的形體而出現, 具有實體的萬物也不能受神的直接主管。因此,在具有實體的被造世界面前,必須有一個具備了主人的人格與形體的實體存在。神不僅主管這地上的萬物,還要主管 無限的靈界。若要主管天使長和各種有形實體和無形實體,就需要擁有其核心的類型,那就是形狀。於是神創造了亞當。(35–156, 1970.10.13)
神 創造人的目的是要以亞當為中心主管靈肉兩個世界,即無形實體世界和有形實體世界。所以神需要與一個人格性的實體建立關係,唯有如此,神的形狀才能隨著亞當 的完成而達到完成。當創造亞當時,神的構想是要讓亞當的形狀、人相、人格都相似於無形世界之中的神。因為如果沒有形體,神就不能主管有形世界。(35–156, 1970.10.13)
神 為什麼創造了亞當和夏娃?因為神是無形的神,若不成為具備實體之形狀的父母,就不能愛具有形狀的子女,所以,神為了擁有形體而創造了亞當和夏娃。神創造亞 當和夏娃的目的是:第一,無形的神藉著亞當的肉身而擁有形體;第二,有了形體就能感覺到真正的振動和刺激,並且通過這樣的刺激而感到喜悅。第三,神是具有 中心軸的垂直方向的天父,所以不能形成面積,創造是為了形成面積。(232–210, 1992.7.6)
即 使到了靈界也看不見神。神是看不見的。你看得見力量嗎?神是能量的本體,因此去了靈界也看不見祂,也就是說,神是沒有形狀的。因此為了指導並主管實體世 界,神需要擁有實體。神是什麼樣的神呢?如果亞當不墮落而完成,那麼在他結束地上生活並前往天上世界之後,神就能披上亞當的形狀,於是看不見的神和看得見 的亞當便成為了一體,這麼一來,亞當「哈哈哈」地笑的時候,就等於是神在「哈哈哈」地笑,同時也是宇宙在「哈哈哈」地笑。(105–193, 1979.10.21)
無形的神無法從宇宙感覺到刺激。若只有心靈,則無論怎麼刺激,也不能令無形的心靈得到感動,因為它們都是一樣的,同樣的事物之間無法產生刺激。相反的,若是將沸水注入冰水之中就會發生爆炸,是不是?就是需要那樣的刺激。(141–37, 1986.2.16)
神在靈界也是無形的,沒有形狀。因此若要成為有形之人的父母,就必須擁有形狀,否則就不能成為中心。(222–337, 1991.11.7)
神最終的創造目的是擁有形體。無形的神無法主管實體世界,作為萬民的父母,神必須披著形體出現。為了建立可通過感官來感受刺激的主體與對象的關係,神必須擁有形體。(25–342, 1969.10.12)
如果創造實體世界的神停留在無形的狀態,祂就不能支配實體世界,所以祂需要形體。神創造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也擁有形體,並藉此而成為實體的父母。那個實體就是亞當和夏娃。
如 果亞當和夏娃能夠達到完成,神就會進入亞當和夏娃的心中,建立以神為中心的王權。隨著王權的建立,父母權也會跟著建立起來;隨著父母權的建立,本然的亞當 就能擁有長子權並建立一個長子圈,如此一來,就不需要今日的次子圈了。亞當是神長子中的長子,夏娃是神長女中的長女,這雙兒女將成為所有人類的父母、父母 中的父母。他們不但是父母,同時還將成為永恆世界的君王。(214–39, 1991.2.1)
神為何讓人擁有了肉身?沒有形體的神多好,祂自己存在就夠了,為什麼要創造肉身,惹來諸多事端呢?神是無形的,無形的神不能成為擁有肉身之人類的祖先。為了面對擁有肉身的兒女,神必須擁有形體。
亞當的肉身將成為神的肉身,不過與亞當不同的是,神會上升到比亞當的心靈更高層次的世界之中。(223–183, 1991.11.10)
神是無形的,祂有必要披上可見的形體而出現。再者,為了主管擁有形體的人類和萬物,神必須藉著亞當和夏娃的形體出現。如此一來,亞當和夏娃便能與神成為一體,屆時,神就成為如同亞當、夏娃之心的存在。
神降臨到亞當和夏娃的心中與他們成為一體,所以,實際上神就是亞當內在的主人,即內在的亞當。我們要明白這一點。(90–194, 1977.1.1)
神為什創造人?那是因為這個宇宙是有形實體,所以神要把亞當和夏娃放在實體的主人之立場上,再通過他們來管理並主導這個宇宙。神在靈界也是無形的,而沒有實體就無法支配實體世界。為了以實體之身在天上世界支配來自地球且擁有實體的子孫,成為名副其實的君王,神創造了人類。
那位君王的面孔就是亞當的面孔。既然造就了君王,就需要有王后。王后是誰呢?夏娃,她應該成為王后。亞當和夏娃既是地上界的祖先,同時也將是天上世界的祖先。(199–144, 1990.2.16)
2 亞當是宗祖,是有形的神
神創造亞當、夏娃的目的,第一是為了獲得形體,第二是為了完成愛。只要亞當和夏娃完成並成為合一的愛的實體,神就會蒞臨在人類面前,成為愛的父母。
理想世界是通過成為神之形象的實體父母的亞當、夏娃繁衍子女而形成的。那時,靈界和地上界就能通過人類得到連接,因此可以說,連接靈界和地上界也是神創造人類的目的之一。
這樣,神便以愛為中心降臨在亞當、夏娃身上,成為人類的真父母、實體父母。等到亞當、夏娃去了靈界之後,神也同樣能夠以亞當的形象顯現在靈界的父母位置上。(《祝福家庭與理想天國》307)
亞當被創造為神的有形實體,因此他就是人類的祖先。換句話說,亞當就是實體的神。為了主管實體世界,無形的神必須擁有實體的形體,這樣祂才能看得見並且聽得見,而被創造為神的實體的,就是亞當。那麼夏娃是誰呢?夏娃是亞當的妻子,是實體的妻子。
因此,若說亞當是披著實體的神,夏娃就是披著實體的神的妻子,神聖的神居然也要娶妻,這樣的論點也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但是,亞當的確是被創造為披著實體的神之體,夏娃則是被創造為披著實體的神之妻。(22–279, 1969.5.4)
神之所以需要亞當、夏娃,是為了達成兩個目的。第一,要成就愛的理想。第二,無形的神要披著形體顯現。因此,無形的神能夠藉著有形的體而與有形世界聯繫的基礎,其核心就是亞當和夏娃。(92–147, 1977.4.11)
無形的神獨自守在天上世界那有什麼意思呢?祂若只是處在不可見的狀態,那就毫無意義了。若想成為人類的父母,就要能藉著身體來感受。為了擁有與人類一樣的肉身,神不得不將亞當和夏娃創造成雙重構造,我們要明白這一點。(133–91, 1984.7.10)
在神成為有形體的父親時,無形與有形也就成為一體,那象徵著宇宙的合一。所以,神創造亞當、夏娃的時候,賦予了他們相似於神之形象的身體。
神的計畫是讓亞當、夏娃登上天國王宮的寶座,神則降臨在王和王后的心中統治地上世界和無形世界,建立神的王國,這樣的王國是愛的王國。只有以愛為中心時,靈與肉才能合一,除此之外沒有什麼能夠使它們合一。(143–93, 1986.3.16)
夏娃是神未來的公主,同時也是神未來的伴侶。神想把夏娃塑造成為愛的對象,也就是神的夫人。
為什麼呢?因為若要分享愛,就需要有形體。在靈界,神是無形的。在那裡,如同太陽一般的發光體二十四小時漂浮在空中,神在空中無形地管理一切。然而,作為擁有實體之人的愛的對象,無形的神實在是太虛無飄渺了。
於是,無形的神把亞當和夏娃創造成為絕對的愛之理想的伴侶和作品,賦予他們肉體。這樣一來,神就擁有了模樣,那就是亞當和夏娃的模樣。一個是內在的父親,另一個是外在的父親;一個是內在的父母,另一個是外在的父母。(199–361, 1990.2.21)
神創造天地是為了分享愛。為此,無形的神將男人和女人樹立成為永遠的愛的實體。作為愛的中心實體而登場的,就是人類之善的真祖先、真父母。諸位都不曾擁有過真父母,但是現在,統一教會擁有著真父母的教義。(38–173, 1971.1.3)
神為什麼要創造亞當和夏娃呢?無形的神,是不能主管這個實體世界的。作為無形的、看不見的神,祂無法支配這個看得見的世界被造物和宇宙世界。神必須以愛為中心,披上形體,這就是祂創造的理由。只要以愛為中心披上形體,就會產生內在和外在的刺激。(166–232, 1987.6.7)
無形的神沒有實體,於是便由真父母代表祂的形體。真父母不僅是個人的父母,也是家庭的父母、宗族的父母、民族的父母和國家的父母。即便是去了靈界,神也是借真父母的形象出現。(98–224, 1978.8.1)
這就是統一教會的偉大之處。文牧師的偉大之處又在哪裡呢?在於神也願意借用文牧師的形象。(166–232, 1987.6.7)
神是無形的神,無形的神顯現為有形的神,什麼是有形的神呢?是沒有墮落的、我們所說的真父母。(201–83, 1990.3.4)
神終究是靈的存在,並且是無形的,因此人類無法直接得到神的教導並體驗重生。因此,神樹立了一個中心人物,讓人類通過他接受指導並體驗重生。這一位就是有形的真父母。(91–101, 1977.2.3)
神創造亞當和夏娃的目的在哪裡?我們人類都具有形體,可是無形的神卻沒有形體,沒有形體就不能治理靈界或地上世界。所以,即使神千真萬確存在著,但若想成為人類的父母,就需要披上形體的外衣。代表其形體的,就是亞當和夏娃;神是披上沒有墮落的亞當、夏娃的外形而顯現的。
因此,亞當、夏娃既是人類的始祖,也是主宰天地的神。亞當、夏娃是直接擁有實體的神,他們代表了永恆無形的神的形象,他們肩負著站在父母的位置上治理世界的責任。(133–91, 1984.7.10)
神的目標並非僅止於讓自己和人類站在主體和對象的立場上,完成縱向的愛的關係,祂還希望能通過完成縱向的愛,來獲得亞當與夏娃之橫向的愛的果實。
那一時刻就是在愛的理想的瞬間。無形的父母神藉著亞當、夏娃的形象在有形世界成為永存的父母。這時,亞當、夏娃就會成真父母、真祖先。(135–10, 1985.8.20)
3)神是人格神
1 神是具有知、情、意的人格神
今 天有很多基督徒認為神是獨一無二的存在,是絕對者和創造主,並且處於至高至善的位置,因此,被造的人類與創造主之間是不可能建立關係的。他們認為,被造物 是低俗的,而創造主是絕對的和神聖的。可是,從愛的觀點來看時,無論神多麼的至高至善,無論被造物多麼的低俗,兩者之間若想建立愛的關係,就必須擁有相同 的人格內容,具備同樣的心情內容,神必須具有與擁有人格的人相同的稟性。(138–245, 1986.1.24)
神是什麼樣的神?是具有人格的神,是具有知、情、意之綜合的人格神。這位人格神最大的心願就是愛,所以把我們人類塑造成了愛的對象。這真是驚人的事實。(143–149, 1986.3.17)
神 是第一因的存在,那麼,祂把人類塑造成什麼樣子呢?塑造成相似於神的存在。為了讓人相似於神,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不只是「我」長 得像父親,同時,父親也長得很像「我」。這就是答案。因此,當我們思索神是怎樣的存在時,只要一想到祂就像「我」一樣,就會有茅塞頓開的感覺。(127–233, 1983.5.15)
神 長得像誰?如果說神需要的是愛,那麼,神會和相似於祂的存在相愛,還是和不同於祂的動物相愛呢?神需要的是彼此相悅,可以分享愛的對象。因此,如果說人就 是神的對象,那麼只要觀察人,就能得出神必須是人格神的結論。同時,神與人的所有要素均應達到百分之百的契合,在肉體和心靈的屬性上也能與人類圓滿地融 和。所以,神必須是具備了知情意的神。(162–271, 1987.4.17)
既然神存在,那麼,神與人類的關係是什麼?若想與人類建立關係,神就必須是一位人格神。要成為人格神,就要與人相似。
人具有心和體,如果創造了擁有這種屬性之人的神,是一位能夠與人擁有共同目的的本體,那麼神就應該相似於人。二性性相的概念就是從這裡產生的。(167–243, 1987.7.21)
神是否具有像人一樣的人格?假如神像人一樣,那麼祂是男性還是女性呢?有沒有像男人那樣吊著個東西呢?我們說神是什麼性相來著?既然是二性性相的主體,神會不會也有凹和凸?你們有沒有想過這類問題?(181–203, 1988.10.09)
神會不會笑呢?你們見過神歡笑時的樣子嗎?神是不是也有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和身體呢?
對 基督教徒們觀察一番,就會發現他們是一問三不知。他們甚至不知道神有沒有眼睛,問他們看見神的眼睛沒有,他們說:「不知道。」問他們神長得像誰?回答竟 是:「還能像誰,當然是像神啊!」這算什麼回答?神像誰?像兒女呀!所以說,神應該是人格神。作為人格神,神要求「我」達到人格的最高基準。人格的最高基 準是什麼?不是金錢,也不是權力,而是愛。(182–59, 1988.10.14)
如果神存在,就應當是人格神,祂要與人相同。人格神必須具有知情意,不論是祂的感情,還是以旨意為中心的目標,一切都必須是具體的。(174–162, 1988.2.28)
神 無所不知。祂是知識的大王、能力的大王,是全知全能的神,而且,祂還是無所不在的。這樣的神,還需要什麼呢?鑽石?神隨時可以造出來。黃金?寶石?都不 是。神需要愛。難道神會自得其樂地說:「啊,我有愛,真好呀!嘻嘻嘻!」你認為神會這樣嗎?神需要什麼?如果神是人格神,祂就應該會有嘴巴,還有鼻子、眼 睛、耳朵、手腳、心和心情如果祂是人格神。(142–30, 1986.3.3)
神究意是什麼樣的存在呢?全知全能,無所不在,一句話就能左右世界的生與死……我們不需要這樣的神。我們的本心盼望什麼樣的神呢?「祂真是一位愛的主人!讓人不由自主地愛祂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假如我國有一位正義的君王,正義的總統,我相信神比那君王和總統更令人敬仰!」我們需要的是這樣的神。其實總統每隔四年就要被換掉,而且本身也有很多缺點,並不真的值得尊敬。(147–271, 1986.10.1)
今天,降臨在這個世界上的神,一定是具有知情意的神。為什麼呢?因為人就是那個樣子。那不是以人倫為中心的知情意,而是以天倫為中心的知情意。(9–291, 1960.6.12)
絕 對的神是否也會感覺到傷心?全知全能的神能不能避免傷心?祂能不能主管那悲傷呢?這是個嚴肅的問題。面對這樣的問題,像我們這樣的人是不會敷衍過去的。如 果說絕對的神絕對不能感到悲傷,那樣的神就無法成為具有知情意和喜怒哀樂之情感的人類父親,這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所以,神必定是能夠比我們人類感覺到 更多喜怒哀樂的主體。(203–288, 1990.6.27)
世上沒有一個能夠正確地見證神的宗教團體,佛教或儒教也都一樣。一談起神,就面面相覷、張口結舌,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他們不知道神是人格神,是兼備知情意的神。但統一教會就主張了神人一體,這就很偉大。(227–112, 1992.2.11)
統一教會所能誇耀的就是瞭解神、非常清楚地認識神。神是具有知情意的人格神,同時也是愛的主體。我們清楚這一點。天情是那位愛之神的核心,天情的中心位置是不能搖擺不定的。(210–314, 1990.12.27)
2 要求神人一體的人格神
既 然神有知情意,祂一定就會有自身的願望、苦衷和心情。神的願望是什麼?神的心情是什麼?神的苦衷是什麼呢?在瞭解人的苦衷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這一點。只 要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能自然地切中人類願望的要點。為什麼呢?因為人的目的是神,神的目的是人,兩者是相對應的。瞭解人的苦衷、願望和心情的人,也能與 神的苦衷、神的願望、神的心情相通。(151–208, 1962.12.15)
若想談論愛,神就必須是人格性的存在。在情緒和人格上,神必須具備與人一樣的屬性,而在所有的宗教當中只有基督教提示了這一點。基督教稱神為父,這是一個偉大的發現。雖然他們還沒有達到文老師的程度,沒有發現神是內在和外在的父親,以及這位父親想通過與實體一致的愛創造出統一之權柄的事實,但是,他們畢竟已經揭示與暗示了這一內容的標題,因此,仍然是非常了不起的事實。
基督教還談到了唯一的神。由此可見,這個宗教的確是世界性的宗教,以這個宗教為中心,世界有望團結一致,這個宗教會為全世界開闢一條統一的道路。(139–239, 1986.1.31)
今 天有很多種「道」,但在歷史上尚未出現過貫穿心情的「道」。那樣的「道」必須出現,否則神就不存在。世上雖然有教導人們所應遵守的社會倫理和道德的 「道」,也有教導人們無限之靈界的「道」,但只有這些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將倫理道德與無形世界的教導結合起來、將之樹立在心情的要旨之上的宗教。當我尋找 那樣的宗教時,發現它正是基督教。基督教是心情的宗教。
人類因墮落而失去了神,忘記了神就是我們的父親。人類還失去了擁有實體的真父母,而基督教就是能夠把真父母介紹給人類的宗教。(9–140, 1960.5.1)
哲學的最終目的在於發現神。那是什麼樣的神呢?是絕對的神、不變的神、唯一的神。我們所發現的神,必須是我們人類所需要的人格神。
為 了與我們人類建立關係,神必須是具備我們人類思想、意願和理想的人格神。如果祂無法在每一方面都與我們靈犀相通,不能在情緒、意願或知識上與我們人類彼此 相通,並建立起圓滿的關係,那麼即使神存在,祂也與我們毫不相關。這樣看來,在「神當為人格神」的大標題下,哲學並沒有認識過神。(138–142, 1986.1.21)
神長得像誰?像兒女。你們又是誰?是神的兒女,相似於神。神是人格的神。神怎麼可以是模糊不清的存在呢?基督教的驚人之處,是談到了神是擁有人格、愛以及知情意之有情緒的人格神。這一點很偉大,並且他們還論及了神是唯一的神。(177–274, 1988.5.20)
如果神是人格神,那祂需不需要愛?我們人類作為神的兒女出生,並稱神為父親。既然如此,如同父親需要「我」,「我」也需要父親;並且如同「我」需要父親,父親也需要「我」。(184–199, 1989.1.1)
既 然人格神是存在的,那麼以那樣的神為中心,應該連接什麼?諸位,一說到「神」,就是指崇高的存在,對不對?既然如此,與祂連接的會是我的肉身嗎?不是的。 是我的心靈。以人格神、即第一因存在的神作為中心,人以垂直的心為中心而生活,這就好比地球以太陽系為中心,維持一定的角度並形成軸心而公轉一天、兩天、 三百六十五天一樣。這才是正確的思維。(194–154, 1989.10.22)
既然神是存在的,就得出一個必然的結論:不配合神的攝理前進,世界就不能給未來留下任何希望。
這時,統一教會挺身而出承認神的實存性,並且承認了神是立在知、情、意的完成基準之上的人格神,進而要在此基礎上實現以心情圈為中心的一個理想世界。
統一教會首次明確了神與人的關係。(213–302, 1991.1.21)
4)神是父親
1 神與人是父子關係
神與人是父子關係,但這種關係是怎樣形成的呢?當你進入神秘之境,詢問「宇宙的中心是什麼」時,就會得到「父子關係」的答案。宇宙的中心是什麼?一句話,那就是父子關係。(48–208, 1971.9.19)
「天地的中心和宇宙的根本是什麼呢?」假如我們如此祈禱並詢問神,祂就會回答,是父親和兒女的關係,即父子關係。不知道的人會以為這就是指肉身的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其實這句話是指人類與神的根本關係。(19–158, 1968.1.1)
神 為什麼創造了人?那是因為當祂獨自存在時,沒有任何的刺激。所謂喜悅,是從相對關係中產生的,獨自一人無法得到喜悅的刺激。只有站在與神相對的位置上,才 能得到最高的愛。那時,神的性相就能完整地化成實體。當神感到悲傷時,人也感到悲傷。所以,人與神的關係是不可分割的關係。再怎麼研究,也只能得到這樣的 結論。(出處未知)
剛 才說到神與人的關係乃父子的關係,那麼,父子關係的特徵是什麼?父親和兒子能彼此相認的最佳場所是彼此的愛、生命和理想相互交錯的中心,那時,愛、生命和 理想就融合在了一起。在那位置上,神是愛,「我」也是愛;神是生命,「我」也是生命;神是理想,「我」也是理想。能夠決定這一點的最初因緣,就是父子的關 係。(69–78, 1973.10.20)
神 愛我們時,祂願意愛我們多少呢?神的愛不是預先圈定好一個範圍,然後才付出的愛,而是想要無限付出的愛。神即使付出了自己全部的愛,也仍然說:「我因你而 活,想活在你的裡面。」帶來這種結果的本質是什麼呢?是愛!只要能被愛所包圍,即使做個僕人,神也是樂意的。一個作父親的人,就算看到心愛的兒子爬上自己 的飯桌拉了屎,也還是能從中體會到一種喜悅。愛是超越規矩的。
即 使愛人類愛到現在,神也不會說:「我已為你們付出了全部,你們為什麼不為我付出呢?這是什麼道理?!」直到現在,擁有絕對之愛的神仍嫌自己付出得不夠多, 神在為自己不能愛人類更多而感到難過!神是無法主張自我的神。神創造人的目的便是為了付出完全的愛,然而神迄今都無法完全地愛人類,因而陷入了對人類世界 的刻骨相思之中。祂是多想為人類付出祂的愛啊!正因為神是這樣的神,所以我們才會越想就越覺得祂好。如果祂說:「我付出的已經夠多了,現在輪到你們為我付 出了。」那麼,我們就不需要祂。(36–77, 1970.11.15)
神是人類的父親,人類是神的兒女。神投入全部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骨髓中的骨髓創造了人,所以當人要吸引神時,神無法不被吸引過來。(20–207, 1968.6.9)
神為了愛而進行創造。由於祂是為了愛才進行創造的,因此祂更喜歡看到男女相愛。所以,神顯現在存在世界面前時,總是顯現為愛的本質。(86–82, 1976.3.7)
子女是父母之愛的結實體和投入體,是父母生命的延長體,也是父母理想的實現體。子女誕生在父母的愛、生命和理想的基礎上,所以,父母越看子女就越覺得可愛,越看子女就越感覺到生命在跳動,越看子女就越覺得那真是自己理想的對象。(69–78, 1973.10.20)
神 和人是絕對的相對關係,人是以愛的關係為中心而出生的存在。在那神與人相對的位置上,神是父親,我們是兒女。如果還有比這更好的位置,那麼人的欲望一定會 想要進一步佔有那個位置。因為人的欲望總是追求最好的,如果這反映了神的願望,那麼那樣的位置若是真的存在,就必須給人類。由此看來,神是人類的父親,人 類則是神的兒女,這是理所當然的結論。(48–205, 1971.9.19)
很顯然,當神創造人類時,並不是把人類創造成毫無價值的存在。如果神創造了毫無價值的人,那麼祂就是莫名其妙的神。神是絕對的存在,所以無所不知。但如果說祂居然不知道人的價值何在,那祂便是不完全的神。由於神是絕對的存在,所以祂必定把我們人類塑造成為絕對的對象。(54–87, 1972.3.20)
創造天地的神是什麼樣的存在呢?是至善的存在,是所有萬物的根本,也是愛的主體。因此神創造天地萬物之後,希望能把宇宙中所有寶貴的東西都給予人類。
假如神遇到了真正值得信賴、值得愛並託付一切的人,一定想把最寶貴的東西完完整整地交給他。(13–247, 1964.4.12)
既然神是我們的父親,那祂造我們的時候,一定不希望把我們造成低三下四、卑躬屈膝的存在。神把我們人類塑造成為有資格站在與全知全能的神同等位置的立場上,所以我們的良心總是追求著最高的目標。(53–224, 1972.2.28)
既 然神是絕對的,那麼絕對的神為什麼要創造人類呢?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知識,更不是為了權力。神之所以創造人,是因為人是神能夠感受到愛的唯一方法。從這 樣的觀點來看,神為父、人為子的關係就形成了一個軸。一旦這個軸彼此銜接,讓人類與神融為一體,那麼即使用再大的力量,也絕不可能破壞這個關係。(137–57, 1985.12.18)
神 創造人的時候,藉著完全的投入,塑造出了更有價值、更符合理想的完全型的存在。神創造了亞當和夏娃並願意為他們而活,神不是為了自己。神從為自己的時代進 到為對方的時代。理想的存在是不為自己打算的,只有在為他人、為對象而活時,才會出現「理想的存在」。這就是宇宙的根本原則。(69–81, 1973.10.20)
就 算神是多麼了不起的絕對者和全知全能的存在,也無法獨自感到喜悅。所謂「幸福」或者「喜悅」,都不是僅憑自己就能成立的。唯有處在相對關係中時,才能說 「喜悅」或「幸福」。哪有孤零零卻覺得幸福的人呢?即便是全知全能的神,也無法單憑自己而感到幸福。比如一位歌聲動聽的聲樂家,他在沒有任何聽眾的地方唱 歌,會感到幸福嗎?必須要有對象,有了授受的互動才能感到喜悅。所以,即便是神,若想獲得喜悅,就得有對象。(65–20, 1972.11.13)
神藉著完全的投入,創造出了愛的對象。神之所以那麼做,是因為祂也需要愛的對象,愛是不能單獨實現的。即便是絕對者,也得有愛的對象才能相愛。所以神創造了人類,來作為祂愛的對象。
因此,創造人的時候神不是漫不經心的。聖經上說神藉著「道」創造了人,但那過程並不像說得那麼簡單。神歷盡千辛萬苦,投入120%乃至幾百倍的心力,才創造了人。(197–164, 1990.1.13)
基督教徒們一想到神創造天地,就以為:「神既是全知全能的,祂用道就能進行創造。」但是,創造的過程並不像變魔術似的那樣輕鬆。神嘔心瀝血地投入了祂的全部,這才造就出了自己的兒女。(65–20, 1972.11.13)
所以,神才會深愛祂的兒女。我們也是一樣,對於沒有投入精誠和心血的東西,是不會珍惜的。因為投入了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思想中的思想乃至徹徹底底的、我全部中的全部,所以才會把他當成寄予希望的對象。
神把創造理想的出發點放在了哪裡?不是要求一切都為了神而存在,不是「你必須依附於我」。要知道,那不是吸收,而是投入。換句話說,神把理想的出發點放在「為他人而存在的原則」上。因此,神為了人而投入了一切。神是為了人而存在的。(78–111, 1975.5.6)
神 說「我是愛」,這意味著什麼?是指不管白天還是黑夜,不管工作還是休息,不管跳舞還是哭泣,神都是在愛。所以,祂說:「我這裡有愛,擁有全部的愛。」「全 部」是指其中包含著所有一切。最喜歡愛的存在,就是神。神擁有全部的愛,所以一旦嚐到了那愛的滋味,就會寧死也不肯罷手。(44–188, 1971.5.7)
神是全知全能而無所不在的存在,所以祂沒有任何缺乏,也沒有什麼東西能讓祂覺得捨不得。雖然神擁有一切,但如果有一樣是祂認為勝過這所有價值的、想要誇耀的東西,那就是愛。對神而言,除了愛,別無所求。(108–223, 1980.10.16)
創造理想的完成是從哪裡開始的呢?不是從神開始,而是從人開始的。既然是創造理想的完成,就必須從創造物開始。創造物的中心是人,所以,若沒有人的完成,就不會有神的完成。因為,神與人是一體的。(出處未知)
能與神保持一致、與神的旨意保持一致,並且以神的旨意為中心,能夠與最終完成的旨意之核心保持一致而不是與過程的旨意相一致的,究竟是什麼?是神的全能性嗎?用全能性是做不到這一點的。是全權嗎?不是。
那 麼,是無所不在的屬性嗎?也不是。究竟應該是什麼?神活著,固然是因為有靈界,所以能超越時空地存活。但是,祂以什麼為中心活下去呢?並不是因為祂有無盡 的力量,可以無所不在,並擁有全部的權柄。我認為,神也是以愛為中心活下去的――起始是那樣,過程也是那樣,永遠都將是那樣。因為,神也是在擁有真正的愛 的對象時,才能感受到喜悅。(126–223, 1983.4.24)
神 是絕對的和全知全能的存在,祂擁有一座即使不斷地付出愛也能夠不斷得到補充的愛的倉庫。假如有人從神的倉庫偷出很多愛,不分晝夜地偷,並把那愛分給其他 人,你認為神會責備他說:「你這個小偷!愛的小偷!」並且處罰那個人嗎?要知道,神可是全知全能的,所以祂會這樣回答:「儘管偷、盡情偷,你不妨偷到永 遠。即使你進來拿走再多,這裡也還是綽綽有餘。正因為這樣,我才是神,我才是主體。」「我是主體,是不論為對象付出多少也會有剩餘的主體。就算給身為對象 的你們再多,我也不會見底,所以我才是神,不然就不是神了。我就是這樣!」「假如你想從我這裡偷走愛,並像神愛的發電廠一樣不斷分給他人,那麼你要多少我 就能供應多少。」
如果你問:「等這些都分完了,我還想再拿一些過來,到時候乾脆把我接在神愛的輸出管道上,如何呢?」神就回答說:「那也行,隨你便。」(116–240, 1982.1.1)
2 神是最親近的存在
真 理中的最高真理是什麼?是父母、夫妻和子女之道,沒有比這更高的真理。那麼,真理的中心是什麼?是愛。以此原則來看,最高真理的中心是什麼呢?都說神是真 理的本體、善的本體、愛的本體和生命的本體,這是什麼意思呢?這些話的含義是一樣的。若沒有愛和生命,就不能成為真理。最核心的生命的本體、愛的本體、真 理的本體是神,而祂是怎樣的存在呢?祂是我們人類的父親,同時也是母親,核心就是父母。這樣就很容易理解神。(21–183, 1968.11.20)
神一定長著白鬍子,那樣才相稱。當神摸著鬍子時,如果兒子說「我喜歡長鬍子」,那鬍子就會變長;若說「喜歡短鬍子」,就會變短。
神是全知全能的。所以面對男人時,祂的面孔看上去也許會顯得粗獷一些;在喜歡陽剛之美的亞當面前,祂會顯現為具有男子氣概;在如夏娃的女人面前則會顯現為女人所喜歡的模樣。(110–281, 1981.1.1)
在創造天地之前,神是不是就已經存在了呢?那麼,神該有多大歲數?是的,只能數到七十的人說神就是七十歲,也是無妨的。神會對那個人說:「呵呵,我七十啦。」如果只能數到五的人問:「神啊,您幾歲?」神就會說:「呵呵,我五歲。」因為,那人的認知範圍只在這個數字以內。
就算數位再多,也無法用數字來衡量神,神是超越數字的。感覺不錯吧?我們的神就是這樣的一位。(173–252, 1988.2.1)
神真的很喜歡開玩笑,祂很幽默。若問幽默大王是誰,除了神,還能有誰呢?因為神全知全能,所以祂對幽默也很拿手。祂會讓人笑得直不起腰來,讓人笑得前俯後仰,甚至笑得滿地打滾。神就是這樣的幽默大王。(171–148, 1988.1.1)
神的外在相似於男性,內在則相似於女性。雖然神是強大且全知全能的存在,但也具有可在釋迦牟尼的笑容上繡花的慈悲心腸。祂也要像女人中的女人那樣,有溫柔的一面,這樣才能讓兩種屬性都發揮作用。(206–49, 1990.10.3)
神 是宇宙的大主宰,又是全知全能的存在,因此可以說祂應有盡有,並且大有能力。即便如此,當擁有愛的因緣的孝順兒子,連問都不問就扒開祂的衣襟撫摸祂的胸膛 時,祂會不會勃然大怒地說:「喂,你在做什麼?跟誰學的?」即使神這樣說,兒子也裝作沒聽見似的,繼續扒開神的衣襟,並且說:「我只是想像以前那樣摸摸父 親的胸膛。」假如兒子這樣回答,你想神還會感到不愉快嗎?
父 親一定會覺得非常幸福。隨著兒子逐漸地長大成人,離開了自己的懷抱,飛出家門去闖蕩天下。如今,這個兒子從天涯海角回到了家,來到自己身邊,像小時候那樣 把手伸進衣服裡撫摸自己的胸膛,作父親的心情怎能不感到快慰呢?就算是即將去世的老爺爺,也會高高興興地說:「隨便摸吧,隨便你。」(169–76, 1987.10.25)
既 然神是創造主,那麼,還有什麼是祂要補充和吸收的呢?若要長大,就得吸收和補充――或者自己主動吸收,或者由第三者來給予補充。但是對神而言,既沒有祂可 吸收的,也沒有誰能給祂補充。這樣的神,是怎樣樹立成長的概念的呢?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如果我說明這個內容,恐怕你們就會隨便地說出去並造成混亂,所以我 不說。但你們不妨研究研究,就算是我出給你們的作業吧。然後寫篇論文,我來打分數。(218–263, 1991.8.19)
當 初,絕對者神是怎樣出現的?是一下子蹦出來的嗎?難道你們不感到好奇嗎?一聽到這樣的話,基督教徒們就會說:「創造主是神聖的存在,這樣褻瀆祂,實在太過 分了。」不要裝腔作勢了吧!神是出生的呢,還是原本就有的?你們不想知道答案嗎?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得具備符合邏輯的背景。
尹博士!神是怎樣出生的?既是物理學博士,就應該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吧!身為博士,卻把臉遮起來,那多丟臉呀。統一教徒們可能也沒有辦法,只好說:「神是自然存在的。」但並不是那樣。神也需要發展,這樣說才是正確的。(218–263, 1991.8.19)
具 有變幻無窮之力量的存在是什麼?神也一定研究過這個問題。既然神是人格神而與人相似,那麼全知全能的神也一定希望能到那存在裡面安息。神不可能總是雙眼圓 睜地說:「你這傻孩子,必須日夜不停地蕩減復歸啊!」神的法則不是這樣的。就像呼吸,有呼就得有吸,神在工作之後也需要休息。神動工也是為了品味休息的喜 悅。構成神的所有屬性之間也一樣形成著相對的授受關係。(164–70, 1987.4.26)
既然神存在,那麼神到底是怎麼樣的一位呢?說祂是全知全能且無所不在的存在,那也不錯。全知全能,無所不在,並且無所不能……。
即 使擁有無所不能的力量並對所有一切無所不知,但若祂是要求一切都只為祂自己而存在的神,結果會怎麼樣呢?人類少說也有數千億吧?如果有一個聚集著這麼多人 類的靈界,而神在靈界命令道:「我是全知全能和絕對的存在,所以你們要絕對地為我而活!」於是,所有的一切都站在只為神的立場上,那會有怎樣的結果呢?從 我們人類良心的本質來看,我們永遠無法歡迎這樣的神。因此一定會產生衝突,你們的心將無時無刻陷入衝突之中。(138–75, 1986.1.19)
只 有我們人類是神能愛的對象。神不可能在被造物中製作出另一個神。為什麼?既然是全知全能的神,那祂應該創造出跟祂一模一樣的另一個神。這個說法也不是不可 能。可是,倘若神真的創造出了那樣的對象,結果又會怎麼樣呢?神吃飯時,和祂一模一樣的另一個神也跟著吃飯;神比手勢,另一個也比手勢;神站起來,另一個 也同時站起來;總是這樣學著神的舉動,一看神坐下來,就又跟著坐下去。假如這樣的事要持續億萬年,神還能活得下去嗎?想想看,那有多麼荒唐!恐怕不到一 天,神就昏過去了。還有,一旦開口說話,又會是怎樣的情形?神和他能說幾天呢?三天?最後神會這樣說:「這,這,這不是一模一樣嘛!真氣死我了!」(141–26, 1986.2.16)
宗教的中心是什麼?是神。當然,給神起的名字有很多,但名字不是問題。神不可能有兩位,因為根源只有一個,所以神是唯一的。說到「唯一的神」,由於各國的語言不同,所以表示「一位神」的名詞也各不相同,但其本體則是同一位。(210–199, 1990.12.23)
天 與地不是自己想存在而存在的,它們必定是通過使其存在的動機和根源,並借助某種力量的源泉而產生的。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應進一步考慮到必須存在一個可以推 動天地的中心主體,或是進行創造的力的作用體、根本的作用體。我們稱在這種立場上的存在為「神」,雖然不同的民族和語言會選擇不同的表現方式,但稱呼並不 重要。不管怎樣,這個宇宙是需要中心的。面對這所有的存在世界,不管這些存在是如何地作用或移動,這個中心也不會跟著移動。在這運動著的相對世界之中心位 置上,必須存在一位億萬年動也不動的中心本體。(154–298, 1964.10.5)
5)法度之下的全知全能
1 以原則為基礎的全知全能
神創造天地萬物的動機是什麼?我們來談一談這個根本問題。神不需要錢,所以不是為了錢,也不是為了知識、不是因為想知道什麼而進行創造的,更不是為了權力。全知全能且無所不在的神沒有什麼不知道的,祂是智慧之王、能力之王、黃金之王。無論多少鑽石,祂也造得出來。
但 是,神並不需要鑽石,祂隨時都能得到它,所以不需要。需要是因為沒有,所以才需要。在知識方面,神構建了能夠控制這宇宙中所有根據原理原則而運轉之結構體 的法則。相比之下,今天的科學家們經過拼命研究才尋找出自然界的一個法則,然後就憑著這個發現當上博士,成為某個領域的權威,其實那都算不得什麼。在藝術 方面也一樣,所謂的藝術不在別處,都是從自然界中學習並領悟過來的。這一切都是向自然界學習的,沒有一樣是自然界所沒有的。(182–121, 1988.10.16)
神既是全知全能的,還要力氣做什麼?祂是推動宇宙的主體,不是嗎?神是力量的大王,所以不再需要力量。歷史上那些叱吒風雲的英雄豪傑,曾經治理大國過的所有君王和帝王,都已成為了過去,他們都是在神的權威之下跳舞的人。神並不需要我們人類所需的金錢或知識。(176–165, 1988.5.9)
神 是絕對的存在,是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存在。對神而言,沒有什麼是祂不知道的,也沒有什麼是祂做不到的。神是具備一切的主體,神站在絕對的立場上。這樣的 神,還需要什麼嗎?雖然神是絕對的主體,但主體本身在成為主體的同時,也應具備想成為對象的心。為什麼?因為人不是只需要東邊的,有了東就希望也有西,有 了東西就希望也有南北,有了南北就希望也有前後上下,希望以此來形成球形。所以,宇宙以球形為標準而運轉。(201–12, 1990.2.28)
星空之中有著怎樣的星星?會不會有鑽石星球呢?如果說神――全知全能的神創造了宇宙,那麼,祂是不是只創造了一個鑽石星球呢?(49–294, 1971.10.17)
神最喜歡什麼?著名的學者嗎?著名的學者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他再怎麼研究、再怎麼發表,也只不過是發表了神所制定的自然界的某種定律而已,並不是他發明和創造的。
就連學者,也不是神喜歡的。那麼,是總統嗎?神會喜歡美國總統雷根嗎?世界的總統?神可是宇宙的總統。神既是全知全能的絕對者,還會需要什麼呢?神也不喜歡權力。還有什麼?金錢?這真是荒唐之言。(141–247, 1986.2.26)
神是全知全能的神。假如神一怒之下捶打一次大地,大地就會山崩地裂。不管是總統還是世界名人,神大喝一聲,就會讓他們消失得無影無蹤。這樣的神,會需要權力嗎?神不需要權力,那是奴才們的喜好。誰喜歡那些東西呢?惡魔就很喜歡。(210–18, 1990.11.30)
神 為什麼創造了天地?如果祂說是「是為了顯示力量、顯示全知全能,造著玩的」,你認為這樣回答會很有派頭嗎?那時,用神力製作出來的東西們就會感恩地說「感 謝神!您用力氣摔打出了我們」嗎?或者,神說「因為我很有智慧,所以塑造了你」,你才會覺得高興呢?其實你會這樣想:「如果是靠能力或智慧創造了我,那我 跟喜悅有什麼關係?那是神的能力,又不是我的能力;是神的智慧,又不是我的智慧。我只不過是一個毫無能力的存在……。」你一定會這樣想,所以很有問題。(175–150, 1988.4.16)
今日的基督教徒口口聲聲說地著:「天父,全知全能的父神」,但不論神多麼全知全能,也是在原則的基礎上全知全能,絕不是毫無原則的全知全能。神不是隨隨便便的神,若祂制定了法度,永遠的神所制定的一定是永遠的法度。神不可能出爾反爾,輕視自己親自建立的法度。
神的權威在於,祂本身也要來順應於自己所立的法度,這才是震憾人心的。神在樹立公義、樹立符合天理原則的公法時,絕對是自己先遵循了,然後才令萬民和宇宙跟從其後。在這件事上,這是祂唯一必須遵循的規定。人類的創造中存在著這一理想的基準。(162–184, 1987.4.12)
有 些事光憑神自己是不行的。今日基督教會的牧師們也許會認為:「全知全能、具有創造能力的神,任何時候都可以隨心所欲。」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天地間所有存在 物都運行在法則和大原則下,神再有能力也不能破壞這個原則而一意孤行。即便是一國總統,也要尊重基於憲法的所有法律,即通過立法來制定的法律。現在不就是 因為不遵守,所以才成為問題的嗎?(166–99, 1987.5.30)
這樣說也許有點奇怪:神想要愛,就會創造啊!為什麼不創造呢?那是因為,神若隨便地創造愛,就會失去祂的立足之地。所以,神不創造愛,也就相當於創造不出「愛」來。能明白那是什麼意思嗎?「哎,神是全知全能的,居然創造不出來……。」
如果神創造愛,就會得出二元論或多神論的結論。如果你懷疑,結果就會那樣。(173–211, 1988.2.18)
最 近人們談到神的屬性時說,神是絕對、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獨一無二且永遠不變的。就算神是絕對的,那又怎樣呢?唯一,又怎樣?神的唯一性跟我們有什麼關 係?這是個大問題。全知全能有何用?跟我們有關係嗎?永遠不變有什麼用?如果那只對神有好處,跟我們人類卻毫不相關,那就是沒用的,我們並不需要那些。我 們不能盲目地信仰,我們必須釐清這些內容。(223–261, 1991.11.12)
神無所不知,祂是全知全能的全權者,並且無所不在。但那跟我有什麼關係呢?與我何干?「哦,有全權就很好支配我呀!無所不在就方便在任何地方監視我,無所不知就能仔細分析我,這樣就能完全地控制我。」如果,神只會用全知全能來支配你,你還高興什麼呢?(130–209, 1984.1.22)
神用什麼主管天地?是用法度,但那法度也是藉著愛來治理的法度。為了配合治理的方向,而存續著宇宙的法度。神創造人的理由是因為祂渴慕愛。安安靜靜地獨處不好嗎,為什麼要創造呢?因為祂需要刺激而感動的愛。(121–103, 1982.10.24)
2 唯有愛才是絕對基準
唯有一樣東西能牢牢捕獲神的心。神是全知全能的吧?雖然全知全能,但有一件事祂是不能隨心所欲的。你覺得那會是什麼?神是做不出黃金,還是做不出鑽石呢?祂難道會沒有力量嗎?然而就有一件事,是全知全能的神所不能做到的。那是什麼?是愛,就是愛。文老師的心中有愛嗎?你們認為怎樣?諸位的心中有愛嗎?有的。有是有,但若有人自我陶醉地自說自話:「我的愛,我自己的愛,我的愛啊!」就會被認為是個瘋子。(142–269, 1986.3.13)
神自己能實現愛嗎?難道全知全能且獨一無二的神要顧影自憐地感歎「哇,感覺真好」嗎?若真是那樣,就只能說神也發瘋了。文牧師也能夠感覺到愛,但如果我對自己說:「哇,真棒!哦,我的愛!」人們會不會說我瘋了呢?
但若有一個對象,哪怕是一張紙片或者一條手帕,當我對著它深情地說:「我親愛的手帕!」誰還能取笑我呢?能夠與宇宙相提並論的絕對價值和權威,只可能存在於愛的世界裡。(142–31, 1986.3.3)
即便是絕對者神,也不能獨自擁有愛。愛是唯有在相對關係中才能得到的,所以神再怎麼全知全能,也不能獨自擁有愛。當然,神具有愛的屬性,但是,愛的刺激和愛的信號只能通過對象來激發,而不能獨自顯現。這就是愛,這就是愛的力量。(138–245, 1986.1.24)
都說寡婦和光棍很可憐,但那是為什麼呢?那是因為他們的內心之中雖有愛,但卻沒有可以喚醒它的對象。即使神是多麼全知全能和無所不在,當祂沒有對象時,愛就不能發揮作用。創造天宙的神希望以誰為中心、以誰為對象呢?祂希望能以亞當和夏娃為中心來發動愛的作用。(130–21, 1983.12.11)
神喜歡愛。神最喜歡的是什麼樣的愛呢?是真愛。那麼,什麼樣的愛叫作真愛?「真愛」的說法,是基於把愛的根扎在何處呢?不是扎根於神。這樣說是不是很奇怪?全知全能的神明明是真愛的主人,但並不希望讓愛扎根於神,而是希望扎根於能夠成為其愛的對象的人。(177–269, 1988.5.20)
神創造了天地是為了誰?是為了神自己,還是為了對象――被造物?當然也可以認為神是為了自己而創造,但要知道,所有創造的基準都是以對象為中心的。那對象的主體是誰?是人。以人為中心,神以所有人類的幸福為中心進行了構思。神不必為自己的幸福張羅什麼,因為那就是愛!(109–268, 1980.11.2)
神是絕對的,而且祂全知全能、無所不在。這樣的神能不能隨心所欲地主管愛呢?不能。神也受到愛的支配。
那麼神到底是什麼?難道神不是全知全能的?倘若問神說:「神啊,您不是全能的嗎?」祂就回答:「我是全能的,不過對於愛,我卻不是全能的。」神為什麼這樣回答呢?(98–38, 1978.4.8)
神 形單影隻是享受不到身為神的樂趣的。能有什麼樂趣呢?吃的,用得著擔心嗎?住的,用得著擔心嗎?穿的,用得著擔心嗎?祂可是要什麼有什麼啊!就算坐飛機在 空中轉,轉一個小時也就興味索然了。不管祂是多麼全知全能的神、多麼偉大的神,也找不到任何樂趣。這跟我們人類是一樣的,所以神也沒有辦法,祂也需要通過 自己的努力創造出寶貴的東西,然後藉此享受一下欣賞它的喜悅和樂趣。(161–116, 1987.1.11)
神有什麼樣的渴望,居然驅使祂進行了創造呢?作為絕對者,祂還需要什麼?祂是全知全能的神,既不需要黃金,也不需要知識。既然祂是應有盡有的神,那麼祂創造人是為了滿足什麼需要呢?
創造的根本動機是什麼?不是權力,不是知識,也不是所有物。神缺少什麼?缺少愛的對象。即便是神,也不能憑著獨自的力量來實現愛。所以,愛是天地創造的動機與起源。(149–149, 1986.11.21)
神為何需要愛?就算神心中有愛,也得有個對象去愛。各位,你們有沒有愛?當你自己對自己說:「哇,太好了!哦,我的愛!」這樣你就覺得快樂了嗎?愛是有了對象才起作用的。
這就是宇宙的原則,無論是多麼全知全能的神,在沒有愛的對象時,祂依然是孤獨、悲傷的。(94–262, 1977.10.1)
就算神是多麼了不起的絕對者和全知全能的存在,也無法獨自感到喜悅。所謂「幸福」或者「喜悅」,都不是僅憑自己就能成立的。唯有處在相對關係中時,才能說「喜悅」或「幸福」。
即便是全知全能的神,也無法單憑自己而感到幸福。比如一位歌聲動聽的聲樂家,他在沒有聽眾的地方唱了歌,他會因此而幸福嗎?必須要有對象,有了授受的互動才能感到滿足。所以,即便是神,若想獲得喜悅,就不能一直獨處下去。(65–20, 1972.11.13)
讓 神存在的目的是什麼?需要神存在的理由是什麼?是全知全能嗎?還是絕對的權柄?在只有祂自己存在的情況下,絕對的權柄有用嗎?獨自存在的人,就算擁有了絕 對的權柄,又有什麼意義呢,又沒有別人!只有絕對者自己存在時,要知識何用?因此,神的本質是什麼,這才是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愛,不是想索取的愛,而是想 付出的愛。(218–263, 1991.8.19)
全知全能的神也在真愛面前變得服服貼貼。大韓民國的總統再怎麼優秀,也會完全臣服在真愛面前。若他真心地愛妻子,會不會想要向妻子敬拜呢?那就不只是敬拜了。
在 這宇宙之中,讓我無法不如此真心去愛的妻子來自哪裡呢?當想到沒有這樣的人時,你就會癱倒在地。如果真的沒有,那就太不幸了。然而真有這麼一個人,這是多 麼美好!因為太歡喜,所以就算身為總統,也不顧體面地拜倒在地,深情地說:「親愛的,愛我吧,我愛你!」一個嬌小的女人坐著面對這樣的情景,會不會覺得非 常甜蜜?(211–83, 1991.12.29)
神再怎麼全知全能也不能獨自享有愛。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全知全能,就應該能獨自享有愛。」但如果真是那樣,問題就大了,會導致不需要愛之對象的結果。所以作為絕對的中心存在,為了能夠感覺自己的愛,感覺愛的刺激和喜悅,神也需要愛的對象。(208–233, 1990.11.20)
神本身也需要對象,神也不能獨自實現愛。假如我在沒有人的場合熱烈地發表感想,說:「哇,今天真好」就會被說成是瘋子對不對?
但只要有個對象,我說的再怎麼熱烈,都是合情合理、天經地義的。要知道,無論是多麼全知全能的神,若祂自我欣賞、自我陶醉地說:「真好,真好!哦,我的愛真好。」還跳起舞來,那也是非常怪異的。即便是神,也不能獨自實現愛。有了對象才能感到愛的刺激,這就是問題。(141–106, 1986.2.19)
這 個世界的所有存在都無法與神抗衡。因為,神是全知全能且絕對的存在,祂還是永遠不滅、自在永在的神。若這樣的神還有渴望,那會是什麼?神渴望的是金錢、知 識、權力之外的某種東西,而那究竟是什麼?神的絕對需要只有一個,那既是人類的絕對需要,也是神的絕對需要,那就是真愛。(《祝福家庭與理想天國》302)
3 神也絕對服從於愛
既然神也喜歡愛,那祂是不是也會為愛而癡狂呢?創造天地、全知全能的偉大的神,也會墜入愛河嗎?有時,像老虎一樣的爺爺會被家中矮小的奶奶治得服服貼貼。為什麼會那樣呢?全都是因為愛。愛有如此偉大的力量,所以神也受愛的控制。(137–84, 1985.12.24)
擁有神奇的能力且全知全能的神喜歡什麼?神比人強,所以祂不可能不喜歡愛,這是最符合邏輯的結論。那麼,神的愛究竟是怎樣的?自始便具有永遠願意付出的愛,並想要實現這種愛的,就是神。(90–86, 1976.12.19)
大 家要成為神的兒女。當成為神的兒女時,你想以什麼為中心呢?是金錢嗎?或者神會要求:「我是全知全能的神,所以要以大權為中心建立父子關係。」是這樣嗎? 知識?那些都是次要的。神希望能以愛為中心,希望那愛能與自己成為一體。「只有愛才是最好的」,這才對啊!只要你完全佔有這樣的愛,天下最有權能的神也會 被你所折服。(69–181, 1973.11.12)
就算再怎樣全知全能,神也不能命令男人和女人絕對服從於愛。除非祂說:「我也絕對服從於真愛,所以你們也要像我一樣絕對服從於真愛!」只有這樣做,祂才能成為理直氣壯的天父。假如祂自己不那麼做,卻單方面地要求兒女們要絕對服從愛,那像話嗎?
如 此一來,真愛的神就變成了獨裁的神。只有當神說「如同我永遠絕對服從於真愛一樣,作兒女的你們也要以真愛為中心永遠地服從」時,兒女們才會說:「阿們!」 否則,兒女們會說:「父親恣意妄為,卻要求我們服從?呸!」這樣就發生問題了。由此可見,神也必須絕對服從於真愛,這樣的邏輯必須要建立起來的。(211–84, 1990.12.29)
無 論多麼全知全能的神,當面對真愛的時候也是絕對服從的。怎麼樣?這句話中聽嗎?還是不中聽呢?真愛,難道是在東邊聽起來很好聽,在西邊聽起來卻很難聽嗎? 不管從西邊、南邊,還是北邊,怎麼聽都舒服;無論是在上面還是在下面,怎麼聽都動聽;並且不分晝夜、不論四季,不受青年時代或老年時代的拘束,真愛是永遠 也聽不膩的。(211–75, 1990.12.29)
就 連擁有無限力量的神,也在尋找著愛的立足之地――能夠把愛樹立起來的地方。神也要以愛為中心享受絕對的喜悅。絕對的喜悅是怎樣的喜悅?那是比祂所擁有的絕 對性、全知全能性和無所不在性更能令祂感到喜悅的狀態。神寧願放棄一切,也希望能以愛為中心絕對地服從。這樣才是合理的。
神是人類的父親,對吧?那麼,父親本身不以愛為中心生活,卻向兒女說:「孩子們,你們要過著絕對服從於愛的生活。」這樣行得通嗎?沒有根源是不行的。只有當神本身也絕對服從於愛的生活時,才能教育孩子們說:「這是我的生活方式,所以你們也要這樣生活。」(207–261, 1990.11.11)
絕對的神也會說:「唉,雖然我是絕對的和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無所不有的存在,但假如我也能順從於某一個絕對的存在而活,那該多好啊!」
神也擁有一顆想要服務他人的心。正因為祂是這樣的神,所以不會索取愛。祂不能要求別人愛祂。(201–115, 1990.3.27)
「統 一」是以什麼為中心實現的?既然說神是全知全能的神,那麼是否就是以全知性為中心實現的呢?是以知識為中心嗎?不是的。那麼是以什麼為中心呢?是力量嗎? 用力量也做不到。春天再強大,也不能越過開花的季節。夏天再有力量,也不能越過茂盛的季節,一到秋天,都得凋謝。秋天是收穫的季節,但它不能克服冬天。為 了克服這一點,就得一直都把太陽放在中間。
只有如此才能夠克服春夏秋冬,除此之外別無他法。這句話是說,當兒女在長幼之間彼此相爭時,只要身為父母之神進入他們中間並成為中心,說:「你們應該這樣做。」不就能實現統一了嗎?只有瘋子才會說不能統一。(221–190, 1991.10.24)
今天,導致現代神學不得不滅亡的內容在於「神是全知全能的,所以祂也可以掌控愛」的認識上。我自己能隨心所欲去愛嗎?沒有師母也可以嗎?說行的傢伙一定是瘋了。既是如此,獨自存在的神怎能墜入愛中呢?(209–81, 1990.11.27)
神是全知全能的,假如有一個與神一樣全知全能的存在與祂相愛,那個世界會變成怎樣?那樣一來,便會失去平衡而逃跑的。在兩者之間去也不是,來也不是,只能從旁邊溜掉。弱者被強者吸引,強者被弱者吸引時,才能牢牢地定在中間。弱者需要強者,強者需要弱者。
女人若專愛娘娘腔的男人,倒不如去死,這樣的女人就是死,也不覺得可惜。女人摸女人的手,覺得甜蜜嗎?女人之間手拉著手,覺得幸福嗎?女人柔若無骨的手抓住另一隻柔軟的手時,那感覺多麼怪異啊?兩隻軟綿綿的手的感覺多不舒服?那還不如去死呢!所以說,那是該死的。(167–300, 1987.8.20)
6)神憑著愛無所不在
1 只有愛才能超越界限
神的心不僅在神的聖言當中,也在神所創造的萬物之中,天涯海角每一處都有神的心。所以,才說神是「無所不在」。
若 你希望住進神的心中,就要把天地之間的所有存在都當作自己的東西來愛護和珍惜,因為神的心就在那裡面,這樣的你的心才能與神的心相通。如果有人通曉了最高 境界的道,那麼他就是置身於神的內心之中。看到一隻小鳥或散發陣陣芳香的花朵,都能從心底發出由衷而永久的讚美,達到這種境界的人,早已不是身在萬物當 中,而是身在神的內心之中。(8–180, 1959.12.13)
那麼,要怎樣體會神的普遍存在性呢?你要感覺到空氣就是神的氣息,狂風暴雨則是神為了這個世界而行走重重的受難道路時所流下的汗水。當你望著太陽時,就要知道它象徵著這宇宙中所有生命的要因,因此你要向太陽學習神的愛。
自然界是可以體會到神心情的一本教科書,那是神為了心愛兒女們的喜悅而準備的教材。若有人能把樹葉當作自己的兒女,對著樹葉自言自語,這個人就離成為聖人不遠了。(59–101, 1972.7.9)
神是無所不在的,所以我們也希望能無所不在;神是全知全能的,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全知全能;神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我們也希望能獨一無二。這就是「相似」。「我」本身像神,所以才會渴望自己能相似於神,甚至想要主管整個天下。這一切都與神很像。(26–167, 1969.10.25)
我們本著愛過著體會性的生活,如此方可與神同悲同喜,在不知不覺中與神產生共鳴。即使孝子遠在千萬里之外,父母的愛也總是與那孝子同在。論到神的遍在性的問題,神在哪裡呢?祂不在知識的內容中。
但愛是不一樣的。能夠超越兩極,使「普遍存在」得以成立且變得可能的,就是父母愛子女的心、父母牽掛子女的心。在愛的道路上,父母的愛是無處不在的。能夠無處不在的,只有愛,只有愛才能完全地支配子女,這就相當於全能的權柄。事實就是這樣。(59–101, 1972.7.9)
愛 有著偉大的屬性。只要你站在與神絕對的愛、不變的真愛完全一致的立場上,便能融入神的所在,還可擁有無論何時都能與神共居的權柄。那時,你無須閉上眼睛都 能看到神,還能體恤到神悲痛的心情。當一個人體會到神的悲傷和痛苦時,即便他是在走路的途中,都會停下來慟哭失聲,這樣的體恤世界是存在的。即便在墮落的 世界裡,當身在外地的子女遭遇到意外的事故時,他們的母親往往都能憑著愛感覺到不幸的發生,哪怕是在睡夢中也會叫喊著孩子的名字驚醒過來。(201–356, 1990.4.30)
動脈偉大,還是靜脈偉大?哪一個更偉大呢?它們是一樣的。那麼,神偉大,還是人偉大?那也是一樣的。以愛為中心來看時,如果神是動脈,我們人類就是靜脈,所以人的價值具有能夠與神對等的特權。
「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無不由我。」這句話是以什麼為中心說出的呢?是以愛為中心說出的。這樣才能理解這句話的含義。(109–146, 1980.11.1)
神是什麼樣的存在?神是貪心鬼中的大王。祂是無所不在的神,居然無所不在,這多貪心呢?當然,說神是貪心鬼,這是不對的,但祂的確有很多欲望。(121–70, 1982.10.24)
神 能不能絕對服從呢?神具有絕對要主管、類似獨裁的性格,然而若祂無法絕對地服從,祂就只能主管高處的,而不能主管低處的。這樣一來,「神無所不在」這句話 就有矛盾。神也相似於我們……父母都跟自己的兒女很像,是不是?我們說神是我們的父親。神也希望過著絕對服從的生活。如果沒有可讓祂絕對順從的對象,神該 有多麼孤獨?(192–29, 1989.7.2)
如 果有人不分晝夜地陶醉在一幅畫中,還流著眼淚感歎不已,畫那幅畫的畫家會感到不高興嗎?他一定會把那人請到屋裡,詢問個中原委,聽那人訴說原由,對不對? 難道會因為有人對你說「啊,太好了!想死我了!真想在一起」時,會把他當作瘋子嗎?雖然你們不太瞭解神,但神不是以知識之主體的立場普遍存在於整個宇宙 中,乃是以愛的主體之立場普遍存在的。所以我希望你們能懷著「如何才能在各個領域中體會愛的同感圈」的心情,重新認識並發現神。(59–103, 1972.7.9)
2 宇宙中,愛無處不在
神是絕對的神,為什麼是絕對的神?因為神對愛絕對服從。這樣說,中不中聽?而且,神是無所不在的。沒有神的愛觸及不到的地方。(223–246, 1991.11.10)
神的愛足以擁抱宇宙。神擁有中心基台,神是擁抱最大基台之愛的中心者。當神移動時,所有細微的東西也都得跟著移動。一個很大的圓是不是可以包含一切呢?所以在理論上也可以說神擁抱著全世界、全宇宙。(205–33, 1990.7.7)
假 如神不在,宇宙就會變得空蕩蕩的。相反的,只要神在,宇宙就被充滿了。為什麼?因為有愛。因此即使你一個人獨處,但只要你知道了神的存在,就會覺得宇宙是 充實的。到處都有神的蹤跡,到處都能感覺到神的存在。於是在神的愛裡,你會體會到無所不在的感動。但是,當你不認識神的時候,所有一切都是空虛,跟什麼都 沒有是一樣的。(91–323, 1977.3.1)
當 你缺少了愛的主體時,就會覺得身邊沒有人,但只要有了愛的主體,就覺得充實了。充滿了愛,才能充滿一切,在付出時也才能夠無限地付出、真正地付出。付出和 接受是理想的實現,也是理想的繁殖。愛的世界是超越距離的。愛的速度有多快呢?連光速也追不上愛的速度。最快的是愛,最亮的是愛,最完全的是愛,最完全充 滿的也是愛。(95–39, 1977.9.11)
愛是什麼?愛具有潤滑作用和軌道作用,可以讓一切都能運轉起來。沒有愛,就起不了潤滑作用。若想開動汽車,也需要有潤滑油。凡是運動,都需要有潤滑作用,而帶來最高喜悅的潤滑作用的,只有愛。那愛的根是無所不在的神,所以愛永不止息。(180–161, 1988.8.22)
愛如神經,當我們拉一根頭髮時,整個身子都會一起跟過來,同樣的,只要抓住了愛,就會把宇宙都給拉過來。只要愛發揮作用,宇宙就能展開圓滿和諧的運動。(89–90, 1976.10.4)
如 果宇宙中有一個能夠填滿所有人的心靈的主體,那會是怎樣的主體呢?那一定是一位絕對的中心者。必須有一個能夠讓愛充滿所有心靈的絕對者,所以祂必須是一個 無限的絕對者。神的愛要填滿今日數十億人類的心靈,那愛的量得有多少呢?那必須是絕對的。因此需要「全知全能」和「無所不在」等性質,這是神必須具備的性 質。(116–240, 1982.1.1)
7)既有神觀的問題點
1 二律背反的既有神觀
一 般人對宗教的教導提出了各種反問。比如:「神真的存在嗎?」「通常把神描述為全知全能、無所不在、至善至美,愛的神、審判的主、人類的父親等等,但如何能 知道那是真的呢?」「神就那麼待著不也很好嗎?為什麼要創造宇宙呢?」「神的創造目的是什麼?」「創造也得有方法吧?那是什麼方法呢?」「絕對善的神所創 造的世界裡為什麼發生弱肉強食的現象?」「你們說人的墮落導致了罪的世界,可是完全的神所創造的人怎麼會墮落呢?」(122–302, 1982.11.25)
關於神的問題的確很多。既然神全知全能,為什麼還讓耶穌被釘上十字架呢?如果不死在十字架上,就不能拯救人類嗎?這個問題該怎麼回答呢?說是全知全能,卻不解救十字架上的耶穌,那樣的神是殘忍的,那樣的神理應從人類面前趕走,還信祂做什麼呢?(136–128, 1985.12.22)
如果是神讓人類墮落,那麼祂為什麼會因此而悲傷呢?從未有人想到過要追根究底地研究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麼,人與神又是什麼關係,以及全知全能的神為什麼會變成如此懦弱無能。(133–216, 1984.7.19)
迄 今為止,許多神學家或通靈的人都知道撒但的存在,但不明白全知全能的神為什麼不能抵擋與祂為敵的撒但,即使通靈,也還是成為問題。在任何時候,只要人們想 去到神方,撒但就一定會從中妨礙,而且那妨礙來自各個方向――不是一方,而是四面八方,但是神為什麼就不能干涉並制裁它們呢?這些問題到現在還是個謎。即 使與靈界相通,也解不開這個謎題。(133–86, 1984.7.10)
全知全能的神通過數萬年歷史將人類引導至今,但為什麼就沒能引向一個能成就善目的的世界,卻走向了如此令人灰心和絕望的結局呢?這是個嚴肅的問題,它留下了可斷定神不存在的把柄。
如 果沒有神,那麼在未來,我們人類所嚮往的理想與和平的世界、人們所追求的理想世界還會不會呈現在人類面前呢?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很多有志氣、有見識的人 和哲學家都在不斷地追求那樣的世界,但都未能成功地到達彼岸。面對這樣的現實,我們也無法指望有誰能夠在未來把希望中的世界帶給我們。(130–18, 1983.12.11)
全知全能的神為什麼放任撒但胡作非為呢?祂完全可以在眨眼間取走撒但的小命,不是嗎?但為什麼就不管管它呢?這在宗教界是個最大的難題,你認為這是個簡單的問題嗎?(127–112, 1983.5.5)
當 下有許多宗教信徒一說到「神」,就認為那是坐在榮耀寶座上的、全知全能、無所不在且具有絕對權柄的存在。在此基礎上,他們也就順理成章地認為神與「痛 苦」、「悲傷」等概念毫不相干。基督教徒怎樣稱呼神?他們把神稱為「天父」。稱神為父的所有這些信徒們卻又認為,人必須在罪惡世界悔改過錯、堅持信仰。他 們承認神與人類是父子關係,卻又把神和人推入二律背反的矛盾之中。(123–154, 1983.1.1)
今 天,基督教稱:「神是神聖且全知全能的存在,作為公義的審判主,祂是坐在寶座上審判萬民的主審官。」可是,諸位喜歡作主審官嗎?當個十年主審官,恐怕就會 生病而死――就算不死,也會病倒,否則那都是假的。身為主審官,作出剝奪別人生命的死刑判決是在所難免的,但自己的判決不一定就是正確的啊!有時同一件事 情會有好幾種分析和說法,而自己的判決會決定某人的生死,他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這是個嚴肅的問題。和宇宙的公法相比,法律不可能是絕對的。一想到這個問 題,當了十年主審官的人就不得不生病了。(198–285, 1990.2.5)
好吧,既然天地的大主宰――神是存在的,我們就得問問祂。今天基督教會認為,坐在寶座上的全知全能的神,祂以審判主的立場來臨,讓壞人下地獄,讓好人上天堂,那麼,神對這種說話的感想如何?倘若神真的喜歡這樣做,那祂便是瘋狂的神。(194–32, 1989.10.15)
要知道,神站在超越善惡之絕對善的位置上。(出處未知)
基督教會的牧師們說神是坐在寶座上的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存在,但那有什麼樂趣呢?在寶座、王座上坐了幾萬年,屁股豈不都爛掉了?如果你們喜歡坐著,不妨試試連坐三天看看。(192–29, 1989.7.2)
神 坐在那裡做什麼?按照基督教的說法,神是坐在寶座上,永遠置身於榮耀之中……祂孤零零地坐著,何來什麼榮耀呢?難道神自永久之前便在一個位置上一直坐到今 天,不斷地自我陶醉嗎?「哦,我的權力真好啊!我這全知全能又足智多謀的……。」那樣有用嗎?就連神,也是因為以愛為中心才能活到現在。沒有人能否定這樣 的邏輯。(191–22, 1989.6.24)
如 果神可以隨心所欲,為何經過了那麼漫長歲月,從人類史的角度來看至少有八十五萬年到一百五十萬年,卻只能把人塑造成這副德性呢?這一點就足以得出神不存在 的結論,更談不上什麼全知全能。可見,認為神可以任意而為的理論是荒誕的說法。那麼,為什麼神無法做到呢?為什麼?因為有人類必須償付的條件。(162–186, 1987.4.12)
如果沒有墮落,會是怎樣的結果?今天,基督教會說神是全知全能且神聖的存在,我們人類則是卑賤的存在,但這樣的認知是錯誤的。去天上世界看一看就知道了,還說神是「天父」呢……。
父親是什麼?當處在神聖而高不可攀的關係中時,還叫得出「父親」嗎?一開始就存在著邏輯上的矛盾,盡是矛盾。可是文總裁說的就很合情合理。(240–191, 1992.12.13)
我為什麼要說這些?神起初把人創造為兒女,但神是否看到了那些兒女們載歌載舞地讚美祂的情景呢?人類墮落後就被趕出了伊甸園,所以神未能迎接那一天。基督教徒們不知道神的遭遇竟是這樣的。
神處在榮耀之中,祂是全知全能的,什麼也難不倒祂。可是為什麼這樣的神經過了數千年也沒能拯救人類呢?如何才能回答這個問題?那是因為,人類犯了罪。罪是人類所犯下的,所以若想清算罪,就非得人類不可。(226–304, 1992.2.9)
神 的絕對渴望是什麼?這是個問題。神渴望著什麼呢?神的絕對渴望是什麼?是能力嗎?今天的基督教會、傳統神學認為神是全知全能的,所以祂作為公義的審判主而 來,讓好人上天國、讓壞人下地獄。那樣的審判主,會受人愛戴嗎?在世上,主審官受人歡迎嗎?為什麼神創造了人,卻又讓人站在天堂和地獄的岔路上呢?多可惡 啊!在邏輯上,這樣的說法只能得出一種結論,那就是:神的所作所為是不恰當的。(211–75, 1990.12.29)
傳統神學搬出了一套理論:創造主,神是神聖的,而由神創造的被造物是低俗的。但這是個理論和宇宙生成之本性的原理是相違背的。基督教傳統的主流思想是愛,不過低俗的罪人與神聖的神怎樣才能相愛融為一體呢?提出理論根據來吧!沒有理論,就是虛假的。
即使是神,也渴望能擁有一個對象,一個能讓絕對的神絕對地服從、能讓祂寧願捨棄絕對的生命而付出的對象。(204–100, 1990.7.1)
今 天,傳統神學家們說:「我們應該批判整個信仰,需要重新檢討關於迄今為止的所有神觀和人生觀時代已經來到了。」過去,神學思潮主張被造物不能與神聖的創造 主站在對等的立場上。那麼愛怎麼辦?神自己能相愛嗎?「和平」、「幸福」是什麼?神自己能實現嗎?被問起這些問題時,要怎樣回答呢?所以必須要有對象。(77–317, 1975.4.30)
產生被造世界的動機是什麼?那是因為神也需要愛,所以才創造了天地。傳統神學的神觀不明白這一事實,所以是錯誤的。他們的邏輯是,神只要擁有絕對力量就夠了,只要擁有力量,就沒有辦不到的。
所以基督教文化所到之處無不寫下了流血的歷史。照此邏輯看來,雖然西歐文明隨著基督教文化發展過來,但可以預測,基督教文化將會在末日為世界帶來毀滅性的結果。(209–29, 1990.11.25)
歷 史正邁向科學的時代。人類藉著探究根源及物種的起源來把握一切事物的根本,因著這科學發展時代的到來,宗教也不得不配合這時代的腳步。那時就需要出現一個 能夠以著本體論的觀點,藉著對世界與創造之內容的說明來見證神的宗教,可是目前這樣的宗教並不存在。神既然活著,就要準備那樣的宗教。(211–139, 1990.12.30)
如 果人是被絕對者所造,並被賦予了要實踐絕對者之愛的使命,那麼很顯然神對人的創造是有其動機和目的的。要明確其動機和目的,就要先明確絕對者是什麼樣的存 在,即要確立正確的神觀。有了正確的神觀,就能明白祂進行創造的動機和目的,也能進一步明白為了和平而實踐絕對愛的理由。(110–253, 1980.11.27)
如果絕對、永遠、唯一、不變的神存在,那麼由於這樣的神,我們不能不在新的見地上探求真愛、真理想、真和平與真幸福的起源。在那樣的立場上,只有清楚明白了神眼中的神觀、人生觀和物質觀,我們才能迎接全新的和平與幸福的世界。(77–260, 1975.4.14)
宗教紛爭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本體論模糊不清。絕對者只能有一位,而不可能有兩三位但各個宗教的領袖們卻不顧這樣的事實,固執地認為只有自己的絕對者才是真神,其他的都不是,於是導致了各個宗教都有各自的絕對者的結果,從而產生了有好幾位絕對者的不合理現象。
因 此得出一個結論:所有宗教的神都只不過是相對的神。於是,本應通過各個宗教來樹立的絕對價值觀,即關於神的愛和真理的理論也只能停留在相對性的概念上。也 就是說,至今為止的宗教,皆無法樹立能夠整頓這混亂局面的絕對價值觀。那不能不說是由於所有宗教均未能提出有關絕對者的正解而產生的必然結果。(122–302, 1982.11.25)
各個宗教都有絕對者,以作為使其教理成立的根據。猶太教的絕對者是耶和華,基督教的絕對者是God神,伊斯蘭教的絕對者是阿拉。儒教或佛教雖然沒有明示絕對者,但儒教之美德的根本「仁」與天命相關,因此可以說「天」就是儒教的絕對者。佛教認為諸法變化無常,只能從諸法背後的「真如」找出真理,所以可以認為「真如」就是佛教的絕對者。(122–300, 1982.11.25)
新宗教的本體論必須闡明歷來的所有絕對者不是各個不同的神,而是同一位神。同時,它還要指出各個宗教的神觀都只把握了神之屬性的一部份,因此,必須正確地把握神的全貌,並申明所有宗教都是神所樹立之兄弟宗教的事實。
不僅如此,這個本體論還要提出神的屬性以及創造的動機、目的與法則是什麼,它應當要讓人們認識到這個目的與法則在支配著宇宙萬物的運動,因此人類須遵守的規範終究也要與這宇宙的法則,即天道一致。(122–303, 1982.11.25)
統一教會原理的偉大之處是列出了具體的創造性,讓人們瞭解創造是如何進行的;還建立了實質性的理論,說明人類是怎樣墮落的。此外,更有歷史觀。
說明了在歷史過程中,神沒有放棄墮落的人類,相反地為了再創造墮落的人類而付出了堅苦卓絕的努力。統一教會的原理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在理論上一目了然地剖析了人類將通過那樣的過程,而到達目的所指向之世界的事實。(208–296, 1990.11.20)
